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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事 件件暖人心
——访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泽军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21-11-21 09:27    编辑: 马秀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之事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近日,本报记者专访了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泽军。

  记者: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主要采取了哪些举措?

  张泽军:总的讲,我们抓了三个方面:第一,牢固树立“为民办实事”的意识。全省法院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着力补齐民生短板,破解民生难题,兜牢民生底线,办好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托幼、住房等民生实事”的重大要求,牢固树立“为民办实事”的意识,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以实际行动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做好事,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第二,积极践行“为民办实事”的行为。全省法院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践载体,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坚持“一案一策”,实时跟进,确保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精品案件;创新诉讼服务方式方法,拓宽人民群众获得司法的有效途径,全力做好司法服务保障;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情,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审理涉民生案件,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三,注重为民办实事的效果。全省法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提升司法服务针对性,正确处理宽与严、调解与判决、法理与人情、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严格司法与文明司法、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等重要关系,努力实现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牢固树立主动审判理念,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调解贯穿于“立审执”等环节,及时、妥善为当事人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记者: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全省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主要解决了群众的哪些“急难愁盼”问题呢?

  张泽军:全省法院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从以下四个方面,采取十余条具体措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一是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打出便民利民组合拳。全省法院全力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线上线下诉讼服务深度融合;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大力弘扬“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马背法庭精神”,抬起衙门就群众,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已完成跨域立案484件,网上立案41103件,开展巡回办案1721件,切实解决司法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二是依法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保证案件质效。省高级法院制定了《关于加强均衡结案提高办案质效的意见》,通过修改完善审判流程节点管理办法,强化节点管理和日常监督,完善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配套机制,缩短办案天数、均衡结案;通过加强规范管理,规范案件办理、裁判文书说理和审判监督管理,提高案件评查、监督力度,促进全省法院办案质效不断提升。截至目前,全省法院案件平均办理天数比2020年同期缩短1天,审判监督案件平均缩短10天。在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对2018年以来审结的7992件案件、“减假暂”97864件案件开展了评查。

  三是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权益。全省法院通过加大执行力度,不断提高执行到位率,及时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各项权益;对执行案款清理工作进行“回头看”,及时发放执行案款;加大力度化解长期未结执行积案,将西宁中院100件疑难复杂案件分流到海南州等四个中院执行,进行集中清理;完善执行权监督制约制度体系,研究制定解决执行难问题长效机制,规范执行行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截至10月26日,全省法院已清理发放超期执行案款84143.7万元,涉及案件4874件。

  四是坚持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今年4月份,省高级法院制定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十条措施》,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引导法院干警主动服务大局,落实为民服务;更新思想观念,在审判执行实践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对党绝对忠诚和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的意识,牢固树立换位思考、守正创新、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结合法院队伍教育整顿,紧扣“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根本要求,不断改进作风,提升工作能力,筑牢廉洁底线,着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围绕服务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新高地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记者:下一步,青海法院将采取哪些工作举措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张泽军:下一步,青海法院将紧紧围绕“全力打造生态文明七个新高地”的目标,更新司法观念,狠抓规范管理,夯实基层基础,注重案件审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结合,注重“法理情”的有机结合,注重案结事了人和的有机结合,注重“忠诚干净担当”的有机结合,统筹加强审判执行、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切实推动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于瑞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