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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四川绵阳疫情地区的一名无助游客的求助

来源: 省信访局    发布时间: 2021-08-31 09:21    编辑: 马秀         

  具体内容:

  刘超省长:打扰您了。我是四川绵阳涪城区御营坝的一位居民,我对您在绵阳工作期间辛勤的付出深有感触,绵阳这几年,不是您呕心沥血的工作,早被四川其他地市州超过了。今天来信,实在没有办法了,才求助于您,盼您在百忙中,过问一下,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帮一下我。我与我妹妹两家一行7人,在2021年7月21日,与青海琦通国际旅行社达成了7人独立成团“青甘大环线”的旅行合作意向,旅途行程为2021年7月28日至8月3日,并交纳了1800元订金,该公司出具了收据。自7月23日起,四川绵阳发生一例新冠疫情,同时,一厂区被划为中风险地区。其后在出行准备期间,我多次与该公司工作人员联系,每天询问并要求对方关注、查证西宁及沿途旅行线路,有无针对四川绵阳的旅客的特殊管控措施,均回答:“无。”之后,四川泸州、眉山、成都相继发生疫情。出发当天的7月28日早晨,我通过其他渠道得知西宁市已发通知,特别提到来自“四川绵阳的人员,将进行隔离观察”等措施,遂痛苦决定取消行程。行程取消后,我立即与青海琦通国际旅行社联系,表达了歉意,并希望退还订金。该旅行社立即认为是我单方面取消行程,时至今日,仍无任何消息,不管也不问。8月1日,我拨打了西宁市政务热线12345,接线人员态度很好,但时至今日依然无结果。刘超省长,取消行程并非我个人意愿,决定也非常痛苦,也给我们自己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现在,我的投诉与诉求是:一、青海琦通国际旅行社故意隐瞒当地疫情防控措施,置游客安危不顾,有诱导游客前往消费的嫌疑;二、要求青海琦通国际旅行社全额退还订金1800元。谢谢您!打扰了,欢迎回绵阳看看!

  处理意见:

  关于省长信箱留言“青海旅行社不予退还旅游费用”调查处理情况的函梁先锐先生/女士您好:2021年8月3日,青海省信访局转办省长信箱留言关于“青海旅行社不予退还旅游费用”(信访号:6300002021080348987)的信访件收悉。收件后,我厅高度重视,立即将该件转批至青海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函如下:一、投诉内容梁先锐反映的事情:自7月23日起,四川绵阳发生一例新冠疫情,同时,一厂区被划为中风险地区。其后在出行准备期间,我多次与该公司工作人员联系,每天询问并要求对方关注、查证西宁及沿途旅行线路,有无针对四川绵阳的旅客的特殊管控措施,均回答:“无。出发当天的7月28日早晨,我通过其他渠道得知西宁市已发通知,特别提到来自“四川绵阳的人员,将进行隔离观察”等措施,遂痛苦决定取消行程。行程取消后,我立即与青海琦通国际旅行社联系,表达了歉意,并希望退还订金。该旅行社立即认为是我单方面取消行程,时至今日,仍无任何消息,不管也不问。二、调查核实情况经青海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工作人员与投诉人梁先生及时进行了联系,并了解相关情况,并告知我省旅行社因疫情解除旅游合同的退费原则参照《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关于妥善处理疫情旅游投诉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旅游企业应当在扣除实际支出且无法挽回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经督促旅行社负责人与投诉人协商解决,现双方已达成一致退款协议,旅行社退还团费1774元,投诉人表示无异议。感谢您对青海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

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