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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省国资委下属国有企业侵害煤矿工人合法权益

来源: 省信访局    发布时间: 2021-07-07 17:36    编辑: 马燕燕         

  具体内容

  尊敬的省长:我是省国资委青运集团下属公司青海省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柴达尔矿的煤矿工人,因西海煤炭公司侵害合法权益,我于2021年1月4日、1月7日、1月29日向省国资委三次反映均没有任何答复,没人理睬后,被迫向省长反映我的问题,跪求领导为煤矿工人做主。我叫米长红,是柴达尔矿的煤矿工人,从2001年5月开始在煤矿上班,一直没离开过煤矿,把大半辈子献给了煤矿。今年我已经58岁了。2020年7月,青海省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打电话说,公司解除了与我的劳动合同,并以若不签字就不退还风险抵押金为由,逼迫我在离岗登记表上签字。我就这样被国企抛弃了,合法权益就被一个大型国企生生的践踏了。1.西海煤炭公司没有给我缴纳2009年以前的养老保险,而且拖欠2018年、2019年、2020年1月至7月的保险费,我在煤矿上苦干了近20年,当老了的时候,被一脚踢出,养老保险连15年都没交够,我没法退休,没法进社保。2.西海煤炭公司一个电话就把我赶出了煤矿,国家劳动法、合同法在他们面前都是一推废纸,与他们签订的劳动合同更是废纸。20年的辛苦换来的是被无情踢出。为了维护权益,2020年7月,我向刚察县仲裁委申请了仲裁。9月14日,刚察县做出了仲裁:一是西海煤炭公司在15日之内为我补缴2002年1月至2008年12月,2018年10月至12月,2019年1月至12月,2020年1月至7月的养老保险金。二是西海煤炭公司在15日之内给我支付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济补偿金55706.48元。在上诉阶段,我每天凌晨4点起床后就从互助脑山往刚察县赶,一路上倒4次车才能到刚察。来来回回十几趟,其中的艰辛想起来都想哭。等到党和政府为我做主、判决后,西海煤炭公司仍然无视国家法律、政府裁定,拒不执行裁定,继续我的合法权益。判决后已经7个月了,西海煤炭公司不执行裁决,省国资委不管不问我的上访诉求。国有企业是共产党领导下的企业,是我们国家的企业。青海省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省国资委下属国有企业,理应在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法律上作表率,在维护党和政府形象上作表率,在维护老百姓合法利益上作表率。但现实情况是,西海煤炭公司严重违背习近平总书记改善民生、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坚决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漠视煤矿工人合法利益,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侵害我的合法权益。作为老百姓,我现在没有办法让他们执行法律。跪求领导为我做主,要求国有企业履行裁定。我在煤矿上苦干了大半辈子,对共产党、对国家、对企业有感情,不想给党、给国家、给企业添负担。我没想着胡搅蛮缠要政策、要钱。我都58岁了,只想把自己该得的权益维护好,让自己大半辈子的辛苦获得肯定,顺利进社保,领养老金,享受党的好政策。

  处理意见

  您反映的事项我们收到,高度重视,多次督促青运集团补缴相关费用和补偿金。 2020年10月10日您向刚察县人民法院提交了关于补缴养老保险金及经济补偿金申请书,根据刚劳人仲案字【2020】06号仲裁栽决书,西海煤炭公司应向您补缴2002年1月至2008年12月养老保险金53618.4元。目前,西海煤炭公司于3月1日已按刚劳人仲案字【2020】06号仲裁决书缴清养老保险金,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2002年-2008年)20523.44元,(2009年-2020年7月)35183.04元,合计金额55706.48元。您申请扣除应缴养老金个人部分5617.92元后,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已转账方式向米长红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50088.56元。

  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