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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求解决土地流转的问题

来源: 省信访局    发布时间: 2020-03-29 09:29    编辑: 陈悦         

  具体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是海东市乐都区雨润镇下杏园村村民,2015年村委和政府协商将我村铁路以南四百多亩耕地和三百多亩滩涂流转给区林业局搞温地公园,合同期限五年,于2019年12月底期满,现如今林业局既不退还土地也不付今年的流转费,一年之计在于春,现在村民心急,村委多次找林业局也无结果,求上级政府给我们村民尽快解决

  处理意见

  李汉寿:您好。区信访局转来您所反映的乐都区雨润镇下杏园村土地流转费问题的6300002020032135225号信访件,我们已受理,并进行了调查。经调查,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流转青海乐都大地湾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红线范围内已到期耕地的函》(乐政函[2020]40号),为保证后续项目有序实施,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经乐都区政府研究,同意继续流转大地湾国家湿地公园已到期830.6311亩土地,流转期限五年(2020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土地流转费争取由市级财政及区级财政按年按时解决。如不服本答复意见,可自收到本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信访事项,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详情:http://111.44.251.130/ygxf/gz_algk_xx.html?xfjbh=6300002020032135225&orgid=6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