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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资金无法跨省转移的问题

来源: 省信访局    发布时间: 2019-06-18 09:02    编辑: 马燕燕         

  具体内容

  领导,你好,本人2013年3月至2015年10月在四川省内江市工作,并参加了内江市当地社保,2015年10月辞职回到青海海东之前,我已经在内江社保局办理了社保(医疗和养老)转移相关材料函件,并在回到海东后交到了平安区社保局,当时平安区社保局在杨家路,工作人员告知我因系统对接原因无法转移社保里面的金额(青海工作人员告诉我要去转到自己私人账户,四川工作人员回复他们只能公对公账户转移,不能转到私人账户),只能转移年限,等系统对接后才可以转接金额,此后我也跑过两三次社保局均告知目前无法转移,途中我还向青海省人力资源厅进行了咨询,回复说可以转移,让我再去找找平安区社保局,我去找了,说让我等等,这都三年了,问题至今未能解决,请问领导,青海省社保系统真的无法和四川省社保系统对接吗?这个金额到底能不能转移?望领导百忙之中给予解决为盼。谢谢!如有需要,当时四川开具的的社保转移函件等材料本人有备件可查。

  处理意见

  经查后,通知医疗保险科室和养老保险科室尽快办理赵正强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手续赵正强养老保险已正常转入平安区,现已办结。我区城镇职工医保属市级统筹,至今尚未开展统筹区外个人账户随同转移工作。考虑到赵正强至今未解决个人账户余额返还问题,经与市局工程师协商同意将此人的个人账户转入我单位职工医疗收入户并划入个人账户,现已通知本人尽快办理。

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