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内容:
省长:您好,我是2013年从青海武警总队退伍的士兵,因公伤残八级!从2016年开始享受养老金的返还政策,今年是第三年,然而社保局不认可残疾军人证,说是他们的系统无法查到我们的信息,要求让我们自费去体检,重新办理残联的残疾证才可以享受养老返还,残联办事员问我,是否影响走路,我说走路可以,但韧带断了,按的假的,他们说,那就无法办理残联残疾证!我觉得不合理,我们因公伤残,国家给颁发残疾证让我们有保障!退伍后,转到民政系统,也是经过审核合格的!国家级的残疾证难道还不能说明一切,非要我们去办理残联残疾证,而且残联办事员说,他们的伤残等级只有四级,不像民政部门的残疾证等级多!我真的觉得没有道理,就是因为伤残严重,影响今后生活,才能评上伤残,国家给补助!不然民政部门也不可能让我们的残疾证审核合格!社保局无法登陆民政系统查我们的信息,是两个单位的公对公沟通解决,而不是将问题丢给我们,让我们自己去解决!就算办理残联残疾证,我们军残证也是有力的证明,但在他们那却成了无用的证书,不能证明任何!所以我真的觉得不合理,希望省长能帮助我们解决!
处理意见:
魏薇女士:您反映的信访事项(信访编号:6300002018111658984)已收悉,经我局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您在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申报补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是由于人社、残联、民政部门信息资源不能共享,致使业务经办不够顺畅,造成您的误解。经我局与残联、民政部门衔接协调,梳理了办理流程渠道,同时协调就业部门主动跟进,及时为您解决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返还相关事宜。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督促各县区人社部门与市、县区残联、民政部门沟通对接,建立军人残疾证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部门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