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互动交流 / 网上信访

关于反映国美电器不能按约定时间送货的问题

来源: 省信访局    发布时间: 2018-07-17 10:21    编辑: 马燕燕         

  信访内容:

  本人2017年6月16日在西宁国美电器湟光店购买一台新飞冰箱,计4999元,2018年元月份搬家提货时,售后告知库房此冰箱已损坏无法送货。本人与店主沟通,要求厂家重新发一台,店家告知不能发货,由于家里急需冰箱本人重新买了一台海尔冰箱。店主答应退款新飞冰箱的钱,但是每次去退款,国美电器以各种理由推脱,说是在走oa流程,后来说财务人员休息,财务人员在开会,后来又说他们系统无法退款等。当初国美电器不能按约定时间正常送货,对我带来一定的损失,另外长期不退款,占用我资金,理应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但是国美电器始终一各种理由搪塞,希望相关部门给予解决。

  问题归属地: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

  办理结果:

  王先生:您好!关于您来信反映的信访事项问题(信访编号:180521990001),根据《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经城东区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和路监管所执法人员调查,您反映情况属实。经监管所工作人员进行电话调解,国美电器商家同意给您退款,并且已经将货款退至您的账户。

西宁市城东区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