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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通联鑫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来源: 省信访局    发布时间: 2018-03-27 09:41    编辑: 马秀         

  信访内容:

  尊敬的王省长:您好,我叫朱忠余,在这寒冬来临之际,我向您致以诚挚的祝福,祝您身体健康。虽然你我素未谋面,但我坚信您肯定是一位很慈祥且很能干的智者。也许您可能看不到我所发的这一封小小的邮件,但是我坚信习近平总书记领导下的党和国家的领导团队都是非常关心每一位劳苦大众的困难群众的生计问题的,刚开完的十九大会议上,和蔼的习大大也说“他最牵挂的还是最广大的困难群众”,我坚信习大大的所言代表着每一位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心声,相信您也是这样的一位和蔼的“老者”。我想向您反馈一个事情:2016年我爸带领陕西省紫阳县30余名农民工赴西宁市大通县大通联鑫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承揽业务,公司老板殷军民以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欠他100多万材料款为由拒不支付我爸爸2016年及2017年工资80余万元。我老爸多次找到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劳动就业及社会保障局和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等政府机构单位,但都是无果而终。尊敬的省长,我不相信咱们财政拨款流程如此漫长,他们只想拿回属于他们的那一份薄薄的血汗钱,仅此而已。望您能帮这一群异乡务工者伸张正义,让他们回家。谢谢您。

  问题归属地: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

  办理结果:

  朱忠余您好:您在“省长信箱”的投诉(编号:171212030002),经大通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调查,现答复如下:关于大通联鑫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属实。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通过多次协调,该公司负责人与承包人朱必发核实后工资为39.5万元。在大通县长宁镇新添堡村搬迁项目中,该公司与县新村办施工方存在债务纠纷。经协调县新村办同意从质保金中先行垫付所拖欠的39.5万元农民工工资,并答应尽快拨付该款项。对此拖欠案件,大通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将继续跟进。

大通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