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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格尔木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问题

来源: 省信访局    发布时间: 2017-06-05 10:28    编辑: 许娜         

  信访内容:格尔木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问题期待解决

  办理结果:安心您好!现将您反映的4个问题回复如下:一、格尔木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位于泰山中路21号,附近有三个公交站台,分别是3路(50米)、5路(50米)、6路(150米)、4路(200米),步行只需几分钟。二、安装监控设备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一是在办事大厅安装监控设备属于公共场所,不涉及到侵犯隐私问题;二是安装监控设备主要是监督办事大厅工作人员的服务细节和工作效率,是提高为群众办事的服务质量的必要辅助手段;三是安装监控设备对发生纠纷事件后,理清、还原事件真相具有良好的帮助。三、进驻中心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执行AB岗制度,确保请销假制度落到实处。一是中心要求进驻单位实行AB岗工作制度,每个窗口都要确定AB岗,避免出现空岗、缺岗现象,窗口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空岗、缺岗、延误审批服务工作的正常办理。二是窗口A岗工作人员请假,要提前向B岗工作人员交代工作事项,做好登记交接手续,A岗工作人员离岗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出现工作人员缺岗、缺位并经查实的,未及时移交或联络不畅造成工作衔接失误的,将追究A岗工作人员的责任,并视影响状况予以处理;B岗工作人员顶岗完毕后,要向被顶替岗位的A岗工作人员做好情况反馈,确保各项工作无缝衔接,因业务不熟、互相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失误的,按有关规定将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三是因特殊情况事前未能办理手续的,需事先电话告知,说明情况,并在上班之日补办请假手续,报中心业务室备案;需要批准尚未批准或事先未说明情况就离岗的,视为旷工。四、根据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格尔木市2014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权责清单》的通知(格政【2014】110号)和《关于公布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行政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格政【2014】141号)的清单目录,中心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应进必进”的原则,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和清单之外无权力的要求,加强与各窗口单位的沟通,重新梳理规范各项行政管理事项,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事项进驻率,办理事项进驻率由2014年初的65%提高到94%。从而拓宽为民服务领域和范围;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确保入驻大厅的所有办理事项全部在大厅内受理办结,实实在在让群众享受到政府提供的“一站式”服务。各窗口单位完成进驻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积极为企事业单位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格尔木市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