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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海惠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拖欠李旭娜同志工资的问题

来源: 省信访局    发布时间: 2016-12-26 09:49    编辑: 马秀         

  信访内容:

  我是青海惠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91630103579933861J,及青海惠祥建设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9163010009164891XC的兼职会计,公司系同一法人马成忠,身份证号632122197105216559.联系电话15500649999.现已拖欠我一年多的工资1.16万元,联系多次均以各种理由拒付。希望有关部门可以解决。谢谢

  办理结果:

  关于李旭娜同志反映问题的答复意见书李旭娜女士:您反映的信访事项(信访编号:161128030003)已收悉,经我局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收件后我局及时根据您提供的单位名称和联系电话进行调查了解,经查,2015年1月至今您一直在青海惠祥建设有限公司任兼职会计,反应拖欠1.16万元的工资事实确实存在,经我局责成青海惠祥建设有限公司及近日跟踪核实得知,青海惠祥建设有限公司已于12月10日支付您欠发的工资。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5日

  答复意见书:李旭娜.do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