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省长:您好!去年就听说要推行13年免费教育,今年上半年还做了什么贫困调查,最后又补交了学费,这是什么情况呀,我刚才网上看下,很多省份都开始实施了。青海后面没了回应了。幼儿园下半年的学费还涨了,我就想告诉你我的工资没涨呀,房贷生活费我都苦不堪言了,我也不是好吃懒做的人,但是真的压力山大呀。还有就是问问下班中班学费一个学年现在10000多了,今天问了下说教育局的审核规定。也不知道您看不看,谢谢。
办理结果:
青海省教育厅青教信〔2016〕13号签发人:薛建华关于在省领导信箱反映我省15年免费教育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书赖胜军先生:您好!您于2016年8月26日在省领导信箱反映的我省15年免费教育问题(信访编号:160826030006),我们于2016年10月8日受理,并电话告知您。您在信中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及时联系我厅财务处,并向您做出如下答复:自2011年起,我省在三江源地区实施“1+9+3”教育经费保障补偿机制。2012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实施学前一年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在全省建立起覆盖学前一年教育、九年义务教育、三年中等职业教育的经费保障机制政策。2016年3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实行15年免费教育的实施意见》,从2016年春季开学起对六州所有学生和西宁、海东两市贫困家庭学生学前三年、义务教育九年、普通高中和中职三年实施15年免费教育,“十三五”末前覆盖全省。欢迎您到您孩子学校所在地区的教育部门详细咨询免费教育的有关政策。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青海省教育厅
2016年10月14日
答复意见书:处理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