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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的居民房屋回迁的问题

来源: 省信访局    发布时间: 2016-03-10 15:31    编辑: 马燕燕         

  信访内容:

  尊敬的省领导:你好!我是来自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的居民,我想给您反映的是关于房屋回迁的问题。请允许我具体的叙述,我家原本在海南州中学家属院小区居住,2014年由于学校扩建项目我们与共和县城镇房屋征收领导小组签署了恰不恰镇棚改房建设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规定住户回迁城北新区1区5号楼4单元202室,当时已看房并指明具体位置并达成协议。今年我们要求入住却被告知协议规定的房屋已被他人登记,要求我另换一个房。我2015年6月至2016年2月与房管局多次交涉未果。房管局要我找当时拆迁的班组,拆迁的要我找县领导。我家人常年在外租住房屋,实在有家不能回,眼看要过年了拿着白纸黑字的东西却无处说理,我只想要回原本属于我家的房子。还请领导予以解决。

  办理结果:

  经主管县长批示,由共和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进行了办理。

  答复意见书:任兴欣答复件002.jpg

 

  

  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