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一位大通县的农民工,长期在西宁市城北区打工。先前孩子在她奶奶的照顾下在本地逊让中心学校念书,现已八年级了。可不幸的是上月她奶奶去世了,孩子一人无法再在本地完成学业。我想把孩子转到西宁我们打工的附近学校上学,请问能否允许?如何办手续?谢谢!
回复意见:
您好,关于您反映孩子能否转学的咨询件已收悉,经西宁市教育局调查了解,现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依据《外来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少年来宁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管理暂行办法》和《西宁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无西宁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转入西宁城区接受义务教育,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簿(含适龄儿童少年);
2.适龄儿童少年原户籍地无监护人或有监护人而已经失去监护能力的证明材料;
3.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办理的有效居(暂)住证(居住证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且居住满一年及以上);
4.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的有效房产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5.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经商、务工、柔性引智证明:经商办企业人员出示工商执照、纳税登记及纳税证明,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柔性引智人才出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含外国专家局)签订的合同契约或聘任证书(满一年及以上);
6.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和全国统一的学籍号。
请家长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和2份复印件于8月24日至28日到西宁市教育局中学教育处统一登记,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和学校空学位情况给予调剂安排,8月31日发放学生转学审批通知单。如家长仍有疑问可直接咨询市教育局中学教育处,联系电话:4393009。
西宁市教育局
2015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