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我是湟中县水务局一名职工,从事水利工作15年了,我想咨询一下,青海省对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九级职员晋升八级是如何规定的?没有提升科级干部的话就永远是九级职员吗? 谢谢!
回复意见:
您好,关于您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九级职员如何晋升八级的信件,湟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湟中县事业单位从九级职员晋升八级职员的条件,我县根据青海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青人事管字〔2007〕371号)和《西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安排》(宁事领字〔2008〕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湟中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湟事领字〔2008〕6号)执行。
首先,在《湟中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管理岗位等级设置中,正科级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设置最高不得设置超过七级职员;副科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不得超过八级职员;股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不得超过九级职员。其次,管理岗位基本任职条件中,晋升八级要在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满三年,八级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且有县委组织部的副科职务任命文件。
最后,根据每个单位制定的竞争上岗方案,在具有空岗的情况下,选出符合管理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人员,由单位上报到主管部门,再由主管部门将资料报至县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合格后下发岗位变更文件。
谢谢你对湟中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关注。
湟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