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
第一个问题:社保与户口补偿款。
我是一名在农村长大的孩子,现因城镇规划,老家(平安县)村庄被纳入规划范围,但是户口补偿款,发放至存入养老金户口(全村村名都一样),我想这笔款项是发放到个人账户,但是现在地方政府规定发放至个人养老金账户,这笔款项到养老金账户之后,我们本人就不能直接使用,这种做法违反国家的相关征占补偿政策,希望諸领导予以核实和答复。
第二个问题:个人工资。
我是一名公司基层员工,现对所拿工资不满意,希望工会可以解决下,还有就是节假日加班费问题说明下,节假日国家规定按假日期发放加班补助,但是公司克扣部分工资,有时没有发放过非假日加班费。例:春节期间国定假日七天,我们只有三天补偿。非国定假日时期,公司人员加班没有加班补偿,或者说因公司需求取消假期,从来不发放补偿。此事件望领导予以求证待解决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回复时间:2014-04-01
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收悉。您的第一个问题,主要涉及国土资源部门土地补偿款问题,据我们了解有一部分是给符合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条件人员参加养老保险预留的资金,具体情况可向国土资源部门咨询。您的第二个问题,用人单位有侵权行为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若是省属企业可向我厅劳动监察局反映,电话:0971-632005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