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尊敬的省长:
从格尔木到西宁的高速公路收费真很高,小车收费近350元,希望政府能为老百姓考虑一下承受能力,能否降低收费标准?
回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来信反映的问题经省交通厅了解调查,现答复如下:
西宁至格尔木全程高速952.13公里,按照海西地区一型客车基准费率0.35元/车公里,西宁地区联网路段0.45元/车公里的收费标准。近年来,为了支持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交通部门不断加大交通惠民力度,出台了多项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在指定路线上行经高速公路的高速客运车辆,经省运管部门审核确定后,减半收取车辆通行费。
在海西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为支持地区经济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指示,不断优化海西地区高速公路收费政策,2012年,将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高速公路基本费率由0.40元/车公里下调至0.35元/车公里。2013年,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十项措施的通知》要求,对海西地区重点生产企业的合法运输车辆给予减半优惠。同时,收费站所在地农(牧)民用于田间作业的自用机械、车辆(不含挂靠车辆),凭收费站核发的有效临时通行证免交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