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省领导同志:
我们是城东区联合村榆树滩居民和各州县的务工人员,至今已在此居住九年,现联合村委强行拆除、补偿款太低、没有房屋安置。自2013年9月开始拆迁,给我们断水、断电、生活上带来了严重的不便,望父母官能给我们做主!给我们解决一下最基本的水、电路的燃眉之急。
回复意见:
经西宁市城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关于联合村榆树滩拆迁户所提的房屋补偿标准问题是严格按照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明确西宁南绕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经评估单位对房屋进行评估,该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一律按标准执行。拆迁后,村民安置房按政府批准的新村规划进行建设,安置房价格由村委会统一负责决定。其他外来买卖村集体土地建房的拆迁户房屋,按同等标准一次性货币补偿,不予安置房屋。经协调,投诉人与拆迁办已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