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尊敬的省长:
2010年我在乐都南滨苑小区2号楼买了一套房子,之前该楼南侧没有任何楼房,但2012年盖了高层,按照以前的规划设计的图纸,应该是12层,对本小区2号楼采光没有太大的影响,不知道什么原因,但最后加了一层,成为13层了,这样以来严重影响了南滨苑小区2号楼采光,希望领导在百忙之中对此事给予关注,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答复。
回复意见:
经海东市乐都区城乡建设规划办公室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经查,青海凯博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隆泰佳苑9号楼项目,海东规委会批准的总平面图中建设层数为11+1,但该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加层至13层,属违章建设行为,区城乡建设规划办督促该公司做出了采光分析报告,的确影响了部分住户的采光。因此,现已督促开发单位给予住户一定的经济补偿。目前该公司已与受影响住户达成补偿协议,目前该问题已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