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尊敬的省长:
我是一名退休干部,我住在民和县广馨花园一号楼,楼下只有一家馍馍铺,这家馍馍铺却让一号楼3、4、5单元的住户深受噪音危害,请领导调查了解,还广大住户一个安静的环境。
回复意见:
经民和县环保局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在广馨花园一号楼下蕊香馍馍铺早晨营业时,和面机未采取任何隔音降噪措施,产生的噪声影响了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针对这种情况,县环保局对该馍馍铺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馍馍铺在7天时间内对和面机全面采取隔音降噪措施。8月底县环保监察人员进行了复查,该馍馍铺已采取了隔音降噪措施。同时,对相邻的铺面进行了核实,噪音已不影响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