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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招录公务员考试中少数民族加分对于汉族考生是否是失公平的问题

来源:    发布时间: 2013-08-28 09:23    编辑: 李滨         

  来信内容:

  省长:

  您好!感谢您能百忙中看这份信!

  我写这份信的主要内容是:招录公务员考试中少数民族加5分,对于汉族考生是不是有失公平?

  回复意见: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从2006年全省实行“四级联考”以来,考虑到我省偏远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受教育情况,对报考市州以下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实行笔试总成绩加5分的优惠政策。你提的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公务员考录中认真进行研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公务员考录政策,使考录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