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互动交流 / 省长信箱

关于反映海西州天峻县居民分户管理的问题

来源:    发布时间: 2013-08-26 16:20    编辑: 李滨         

  来信内容:

  尊敬的郝省长

  你好。我是海西州天竣县一个普通居民,我向你反映一件事情,全国各地都在搞户籍改革,唯独天峻县为什么不搞户籍改革?为什么天峻县公安局不给办理。请省长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

  回复意见:

  经海西州天峻县公安局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对公民分户、立户管理办法:一是公民分户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二是分户条件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近年来,天峻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具有天峻县户籍的群众再就业、购房等方面都享受政府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为此,有部分人为多享受这些政府财政补贴,而想出各种办法要求分户以套取财政补贴。为杜绝这种现象,天峻县公安局根据分户要求加大了对分户的审批力度。截止目前,天峻县公安局已按照分户要求为群众办理了正常的分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