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在2012年青海省政府为泮子山村整体搬迁试点工程中,截止2012年9月底,项目争取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试点资金430万元(172户*25000元),现已落实;土地征用费用624.6万元,由区政府自筹;依据国家资金安排,由区民政局争取国家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72.96万元(38户*19200元);区农牧局争取国家农村奖励性住房资金224万元(160户*14000元),合计到位资金1351.56万元,剩余资金均由村民自筹。在这次整体搬迁试点中,我们泮子山整体村民一共登记了267套房子,但是经过我们村代表的审核,区委区政府实质上计划了352套房子,这其中和我们村先前登记的267套的基础上多出了85套房子,这85套房子是扣掉2000从山上到中庄自筹资金养值业的村民,在2008年危山改造工程中安置在东府佳苑的房子,跟这个泮子山整体搬迁毫无关系,城东区区委区政府就拿扣下的我们这85套房子做其他用途,就因为扣了这85套房子,好多人没用分到房子,导致给工程的进度带来压力,为啥要扣这85套房子?扣这85套房子的文件在哪里?有何依据?请省委领导详查
回复意见:
经城东区民展和改革局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因城东区韵家口镇泮子山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系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土地由市政府《2012年第五批划拨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处置方案》划拨,费用由区政府自筹(31.23亩×20万/亩=624.6万)。依据2012年7月30日韵家口镇人民政府对泮子山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调查摸底统计数据,该村总户数为282户,总人口866人。因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有限,加之退规划道路红线,全部建设多层无法将泮子山村所有村民进行安置,因此为妥善安置所有村民且满足日照条件,按照市规划局要求:在小区北面建设2栋15层小高层。
由于泮子山户数与申报项目时有所出入,韵家口镇人民政府于2013年4月对泮子山村确切户数进行再次调查、登记,最终确定村民户数为267户。现规划设计的户数为352户,比登记户数多85套,经区委区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多出住房资金均由区政府出资建设,将多出的85套住房做为东区拆迁安置用房(由于近两年东区政府拆迁任务较重,拆迁安置问题较多)。泮子山村民如居住小高层其价格均按多层价格标准执行,建安成本高出部分由区政府垫付,不再收取村民其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