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尊敬的青海省的领导:
我是一名私家车主,来到贵省旅游,在我省已改装完成天然气汽车,并且取得了我省合法的改装手续。但是在贵省期间,所有的加气站都要求我们提供电子标签,难道到贵省旅游一次就要办理电子标签吗?
回复意见:
经西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调查,现答复如下:
自西宁市实施车用气瓶电子标签动态监管系统以来,对外省汽车加气是按照《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三十条的规定,主要要求是:
一、提供当地质监局办理的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
二、气瓶在有效检验日期内。
经检查气瓶实物符合上述要求,登记后即可通过扫描外地车授权卡加气。
我局只对青海省牌照的车辆要求必须粘贴车用气瓶电子标签,对外省汽车没有要求提供电子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