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尊敬的上级领导,您好;本人家住贵德县尕让乡阿什贡村,2011年皇贵公路开工建设,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擅自将一水渠移至本人房屋后面不足五米的地方,因施工不当等原因,造成渠内洪水两次进入我家,刚盖的房子严重受损,无法住人。针对此事写信给尊敬的省长,希望你在百忙之中能了解一下我的情况,能为我说一句话。
回复意见:
经海南州政府了解调查,现答复如下:据调查,该网民系贵德县尕让乡阿什贡村村民,反映问题基本属实。因青海正平路桥公司施工不当,未处理好农户屋后排水渠道,造成2家农户房屋进水受损。当时经有关部门查看,一户受损较为严重,另一户受损不明显。因此,青海正平路桥公司与受损严重的一户多次协商,达成协议并进行了补偿。经一年后,另一户房屋因地基塌陷,房屋出现较大裂缝,该户要求赔偿,经贵德县尕让乡政府协调,青海正平路桥公司与该户进行协商而未达成一致意见。后该公司委托西宁正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受损房屋进行了评估,但户主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经再次协调,该户同意另找一个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并于2013年联系到青海恒正房地产评估公司重新进行了受损评估。对此,评估结果信访人表示满意,并签订了补偿协议。目前已将受损补偿发放到了信访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