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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残疾人公益性岗位津贴发放的问题

来源:    发布时间: 2013-07-24 16:01    编辑: 李滨         

  来信内容:

  你好:乐都县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工资都半年过去了为何还不发?合同书上说交三险一金现在又说不交了,这是什么原因?

  回复意见:

  经乐都县残疾人联合会了解调查,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转发关于开发第二批乡级残疾人组织公益性岗位的通知》(东人社字(2012)437号)文件精神,乡级残疾人组织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照当地公益性岗位的标准执行。其中:50%由当地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其余50%由省、州、县三级残联分别按30%、10%、10%配套解决,资金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目前到位的只有50%就业专项资金和10%县残联配套资金,省地分别配套的30%和10%资金尚未到位,造成拖欠情况。

  二根据合同规定,县残联为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间及时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金,此项工作正在协调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