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我是化隆县甘都镇东一四村村民,咨询一下房屋建设资助的事情,在我村凡是以前盖了比较豪华房子的村民都补助两万元,再稍微盖得好一点的补助一万多,这种政策根本起不到资助的作用,对于这种做法表示不满。
回复意见:
经化隆县民政局了解调查,反映不属实。
一、关于材料中反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不一样的问题
2013年对全县危改户按其贫困程度不同分三类进行资金补助,即:一类每户补助3.5万元,二类每户补助2.2万元,三类每户补助1.8万元;目前,县政府已将危房改造指标数分配下达到各乡镇及2013年我县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村社中,项目正在实施当中。
二、关于反映东一村四社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及资金补助不公平的问题
甘都镇政府及东一村村委会按照县政府办公室转发的《化隆县2013年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化政办【2013】37)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工作程序,对该村危改户进行调查、评审、核实,目前,该村危改对象还未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