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尊敬的省长:
您好,我是青海省化隆县甘都镇东一四村村民。近年来政府给予农民方方面面的资助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现阶段正在给我村村民修建围墙,但是有些事情做法和别的村子有许多差异。我想咨询一下,政府对这个工作具体是怎么安排的?为什么不同的村子执行的也不同?
回复意见:
经化隆县信访局了解调查,现答复如下:为加强我县2013年“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建设,化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总结上年度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建设经验,及时成立了“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建设领导小组,按照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化政办(2013)41号文《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3年化隆县“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活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建设要求进行实施,一是使用的红砖按实际工程量直接发放给施工单位;二是砂石料和水泥由改造户自备,并出工配合施工队进行自家围墙建设。不存在网民反映补贴没有给真正穷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