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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物价部门行政不作为的问题

来源:    发布时间: 2013-06-21 09:37    编辑: 李滨         

  来信内容:

  尊敬的省长:

  现在有一个奇怪的社会现象,物价久高不下,我们政府的物价部门都干些什么?养这些公务员都起什么作用???

  回复意见:

  经省发改委了解调查,现答复如下: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下半年以来,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较大,今年1—5月份累计涨幅达4.9%,特别是食品类价格涨幅较高,达到9.1%,对人民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生活造成影响。对此,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骆惠宁书记、郝鹏省长多次做出批示,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

  客观地讲,造成物价上涨的原因很多、也很复杂,但主要还是反映了供求矛盾。我省食品类价格中上涨明显的分别是:牛羊肉,外用膳食,粮油,蔬菜。我们经过分析后认为,造成我省价格上涨的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我省主要消费品绝大多数从外省调入,受产地价格变化、运输成本(包括损耗)双重影响,输入性涨价因素影响较大,这一因素对鲜菜价格影响较大;二是青海知名度的提高和旅游业发展,使我省牛羊肉销售趋紧,涨幅明显,外用膳食涨幅较大,在旅游季节更为明显;三是城镇化进程中,消费群体增加和农业从业人口的相对减少;四是全国性劳动力成本、农业生产资料上涨,造成农副产品生产成本的增加。

  从价格管理角度上,我国《价格法》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主要是一些自然垄断产品、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 95%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自主调节。比如您提出牛肉面价格,商家有自主定价权,只要依法经营,除特殊情况(如重大灾害等)外,具体价格政府不能干预。实行政府定价的供水、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资源性价格方面,我省积极争取国家优惠政策,目前价格水平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属中等偏下水平。其中电价全国最低,天然气价格仅高于新疆。

  稳定价格总水平也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但如何运用市场手段调节市场价格,这在全国范围内仍是一项重大课题,调控的难度很大。在市场价格调控方面,近年来我省非常重视,采取了许多措施,想了很多办法。大的制度方面,我省建立了市场价格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省长或主管副省长主持召开,从2011年至今已召开了12次会议;建立了价格调节基金,从2011年至今已累计征收2亿多元,专门用于价格调控;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的联动机制,已启动两次,2012年向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物价补贴6000多万元,2013年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具体的工作方面,2011年我省实行了为期三个月的价格临时干预,各地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拿出财政资金在春节、元旦“两节”前后实行市场肉类价格补贴、摊位费补贴,引导市场价格,防止过快上涨,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西宁市专门组织企业从外省调运蔬菜供应我省市场,去冬今春调运5万吨蔬菜,对稳定市场价格发挥了重要作用。从今年以来,我省市场价格调控重点放在基础性工作上,主要是:生产方面,省政府专门就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做出部署,以加大自产农副产品供给;流通方面,政府组织从省外调运蔬菜等农副产品,并与主产地、批发市场建立长期稳定的供货关系,保证我省消费需要;市场方面,以政府投资为主,逐步建设和改造一批农贸市场,优化市场布局,体现公益性。借鉴外省区做法,今年我省正在着手建设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对这些商店通过价格调节基金给予一定补贴,要求以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销售政府规定的群众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起到价格“风向标”的作用,以进一步稳定市场价格。

  当然,我们的各项工作也在不断探索当中,其中也有许多不足,工作中不到位的地方也很多,我们真诚希望广大群众多批评,我们将努力改进。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并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