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尊敬的郝省长:青海碱业自2009年至今拖欠职工养老保险未向海西州社保局缴纳,养老金个人部分月月从工资中扣除,从不见缴纳,希望政府能够重视!
回复意见:
经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办理,现答复如下:青海碱业公司自2009年2月至2013年4月底,长期欠缴职工养老保险,致使职工在办理调动手续时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转移,严重侵犯了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为清欠该企业养老保险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积极与青海碱业公司联系沟通,了解企业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分析欠费原因,制定清欠计划;二是联合地税部门上门催缴养老保险费,下达催缴通知书。今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将主动与地税、经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联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优势,协作联动,优势互补,合力清欠养老保险费。对在规定期限不能缴清养老保险的,进入劳动保障监察程序,直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建立欠费企业监控制度,对青海碱业公司欠缴养老保险费情况实施动态跟踪监控,督促企业按时足额缴纳和补缴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