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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省电力公司遗属生活费为何停止发放的问题

来源:    发布时间: 2013-05-02 16:37    编辑: 青海省信访局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父亲生前是青海火电工程公司西北电力建设第五工程公司的员工,直到父亲过世后的2001年8月,母亲一直在领取由青海火电工程公司发放的遗属生活费,直至2012年5月份,这份遗属生活费就停止发放了,打电话联系青海火电工程公司总是没人接,写信也是没有回复。母亲感到很是焦急。希望尊敬的领导能帮我们解决这个难题。

  回复意见:

  经青海省电力公司了解办理,现答复如下: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及电力设计、施工企业一体化重组方案〉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1〕41号)、《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国家电网公司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电网分离企业整体划转移交协议》的约定,青海省电力公司于2011年12月9日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青海省电力公司所属分离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将所属青海火电工程公司、青海电力设计院两家单位成建制整体无偿划转移交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协议》中明确了划转企业财务资产、劳动工资金额和基准时间,以及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遗属,包括其所属多经、集体企业相关人员等基本情况。就各类社会保险、企业年金、划转房屋土地和设备权属等十一项内容进行了约定,同时明确了双方工作职责和违约责任。

  目前,青海省电力公司与青海火电工程公司无任何人员和资产纽带关系。主辅分离工作完成后,辅业单位的管理控制权已移交给新公司,来信反映问题应交由火电工程公司办理。

  联系方式:

  青海火电工程公司地址: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48号

  邮编:810003电话:5196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