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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再就业优惠证未办理的问题

来源:    发布时间: 2013-04-02 16:38    编辑: 青海省信访局         

  来信内容:

  尊敬的省长:

  原民和镁厂破产时没有办理再就业优惠证,现在要报销社保时必须有优惠证才给报销,前年补办时,就业局说要换新证,过了年就可以办理了。可是到现在也没有具体办理的时间,我想问一下像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回复意见:

  经民和县有关部门了解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人社厅发(2011) 23号《关于换发使用国家版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通知》】文件精神,我省从20 11年8月22日起换发国家版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2011年9月17日起民和县就业局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将各社区或乡镇上报合格的资料信息逐条录入青海省就业失业实名制管理系统,并且每月报送资料至海东就业局进行《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审批发放。2012年5月1日至2012年9月2 1日,青海省就业服务局将原有青海省就业失业实名制管理系统更换为青海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在此期间《就业失业登记证》暂停办理。2012年10月15日,民和县就业局开始通网并使用青海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执行时原录入青海省就业失业实名制管理系统的信息,因未能成功导入,需重新逐个录入。另外,由于换证办证人员较多,再加上《就业失业登记证》需海东就业局审批后才能打印发证。因此,《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速度比较慢,办结时间较长。若有未办证人员,可随时到民和县就业局二楼大厅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