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尊敬的省长:
你好!
我们是同德县2009年特岗教师,现在服务期已满。与2012年9月中旬将转正所需资料上交上级部门,但到现在没有消息。这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有很大不便。请上级部门予以尽快审批。
回复意见:
经同德县政府了解办理,现答复如下: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计划以来,同德县严格贯彻落实青政办[2008]56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特岗教师工资等相关待遇,和正式教师同等待遇。同德县2009年132名特岗教师任教期满后,无法全部纳入教师编制进行实名制管理。县教育、人事、编办、财政等部门制定的《同德县特岗教师安置方案》第二条安置办法中“按照(青政办〔2008〕56号)《关于认真做好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意见的通知》和《青海省2011年农牧区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中‘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要在编制内正式聘用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当年不能按期纳入编制管理范围的,由州(地、市)、县政府负责保证其享受在编教师同等工资待遇,直至纳入正式编制’的规定,由县教育、财政、人社、编办、监察局组成考核组,制定考核方案并对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并按考核成绩进行排名,若本人愿意留在同德县任教的以排名顺序依次纳入机构编制”的规定。2009年招聘的特岗教师年终考核正在进行,考核完成后将根据空编情况对其依次录用,不能纳入编制管理的,按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其工资待遇,通过教师退休、调动、死亡等自然减员逐年予以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