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敬爱的省长:
您好!
春节去老家都兰探望亲戚,不经意看了一下部分商店的招牌,发现上面的蒙文翻译错误成堆。后经省政府网站查看,2012年3月27日省工商局和省民宗委一起发过相关文件《关于在商标、广告中规范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通知》。就都兰县部分商店招牌蒙文翻译不准的问题,是否能得以解决。我个人认为一个地区的发展,首先决定于对文化的保护与尊重程度。
回复意见:
经都兰县民语办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近年来,都兰县发展步伐突飞猛进,城镇规模越来越大,商店、饭馆越来越多。但由于各商店、饭馆制作招牌时不经民语办的审核,随便找人翻译,造成了招牌翻译不正确。为解决招牌翻译错误的问题,促进招牌翻译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西政办【2012】107号《关于开展社会用字治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都兰县政府将组织民语办、建设和交通局、文体广电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对全县招牌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明显错误的,予以纠正并安装新的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