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尊敬的省长:
你好!
我是民和县隆治乡铁家村一位农民。大儿子残疾已卧床五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致使家庭异常困难,年收入还不能维持基本生活,又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我儿子到现在还没有享受到残疾人补助和农村低保。对此,我已多次向铁家村反映,也没有落实。我知道我的要求给政府舔麻烦了,希望政府领导在百忙之中能给我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回复意见:
经民和县隆治乡铁家村村委会了解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该网民儿子于2008年在大通县路桥公司施工时,不慎将脊椎压断,经医治后属一级残疾,经法院协调处理解决医疗费、补偿费等共计20多万元。
二、该网民儿子属一级残疾,2012年已享受了残疾人600元的补助。
三、2012年铁家村在调整低保时,专门召开了村民会议,当日村主任通知网民参加,让他在会上说明家庭困难,但该网民没有参加会议。所以在村民会上该网民没有被评为低保户。同时,该网民之子已享受残疾人补助,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再享受低保双重的补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