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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闹市区大面积新建违章建筑的问题

来源:    发布时间: 2013-01-23 08:42    编辑: 李滨         

  来信内容:

  尊敬的省长:

  你好!

  今年四月份开始,城北区小桥大街的小桥市场旁边的小桥宾馆在院内建起了一个砖混结构的三层楼全部用于商业经营(六月份建成),经营面积超过四千平方米,建设的很隐蔽,东面面向小桥大街的有小桥宾馆的四层楼建筑挡住,北面有高大的院墙档住,西南面有家属楼档住,因此在外面很难发现,而且都是晚上进材料和施工的。房屋建成后全部都作为商业铺面出租了,到现在三楼的秦宫洗浴已开始营业十几天,二楼300多台的网吧已装修完,即将营业,一楼小吃城也即将营业。此商业用楼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也反映政府管理上存在的一些问题:一、 此楼是私拉乱建,属于违章建筑。二、 此违章建筑面积大、影响很坏,造成的后果很严重。市区内的改造成了老大难,拆迁工作更是引发社会矛盾最集中的领域,各地在城市拆迁过程到处引起大规模恶性群体性事件、上访,甚至自焚、杀人等恶性事件。三、 周围居民建筑相当密集,作为人员密集型的营业场所,消防主要设施几乎没有,存在相当大的安全隐患。按消防规定超过500平米的人员密集型的营业场所就必须要有消防栓、自动喷淋等灭火装置和烟感报警装置。而这个违章建筑每层营业面积超过1400平米,既没有消防栓、自动喷淋等灭火装置,又没有烟感火灾报警装置,各级消防部门何以不管不问?甚至给他们颁发消防安全合格证?这中间存在的问题不言自明!而作为洗浴、网吧、小吃城这些人员密集型营业场所,消防设施等于空白,不但自身的防火安全得不到保证,更会波及周围众多的居民安全,一旦出现火灾,后果令人害怕!希望这封投诉信能引各级领导的充分重视,为了社会的稳定和公平,尽快拆除违章建筑,并严肃查处当事人和相关的责任人员,给民众一个合理的说法。如果领导们不相信所说的事情,你们可以直接派人来查,违章建筑摆在那里,已经营业的场所摆在那里,这些搬不走,没有的消防设施也加装不了,一查就清楚了。

  回复意见:

  经城北区信访局了解办理,现答复如下:2012年8月28日,城北区就已受理群众投诉反映小桥宾馆后院存在违法建筑的问题。经实地查看,小桥宾馆后院确实存在违法建筑,建筑面积约700平方米,其中锅炉房面积约120平方米。

  为及时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北区建设部门立即约谈小桥宾馆负责人,对其进行说法教育、讲清相关法规条例,并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行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但宾馆负责人不予配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条、第65条规定,2012年9月3日,区建设部门向其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做了详细询问笔录。2012年10月30日,又向其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3个月内由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2013年1月4日,我区建设部门又一次约谈该负责人,进一步向其讲明政策道理。但是,至今,该宾馆负责人始终未按规定拆除违法建设。

  下一步,北区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至2013年1月30日(《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之日其满3个月),如小桥宾馆仍未按照法律规定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区建设部门将依法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依法强制拆除其违法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