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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都兰县林业局不给招聘人员交养老保险金及半年不发工资的问题

来源: 青海省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 2013-01-15 17:40    编辑: 李滨         

  来信内容:

  尊敬的省长:

  你好!

  本人为都兰县林业局招聘人员,已经在林业局工作了两年多了,已签了用工合同,但是合同根本就不合理,合同没有提到缴纳养老保险的相关问题,林业局不但不给缴纳养老保险而且还拖欠工资。请问这合理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回复意见:

  经都兰县政府调查办理,现答复如下:都兰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人员聘用为一年一聘,并且签订的是管护合同,不存在缴纳养老保险的问题。根据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办法的明确规定,招聘人员的工资半年发一次,并不存在拖欠工资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