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的繁荣进步,离不开法治的支撑;一个社会的和谐稳定,离不开法治的保障。近日召开的全省民族工作会议强调,法治是治青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是实施依法治省方略的必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提高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推进法治青海建设迈出新步伐。
着力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能力,就要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认真克服法治不彰现象,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问题,坚决防止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所谓“民族”、“宗教”问题恶意炒作;深入推广“班玛经验”,集中力量对重点乡镇、村社、寺院和基层单位开展综合整治,全面推进我省和川甘交界地区“平安与振兴工程”,着力攻克薄弱环节;依靠并发动群众,严密防范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铸造团结稳定的钢铁长城。
着力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就要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要把城市民族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社区,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完善协调合作、社会服务、法律援助等机制,促进各民族群众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要规范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政策和做法,切实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特别是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依法保障信教群众正常宗教需求,尊重信教群众的习俗,稳步拓宽信教群众正确掌握宗教常识的合法渠道。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是全省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事关青海科学发展、人民幸福安康、全省长治久安。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既懂法律、又懂宗教,要在实际工作中更加主动地经受锻炼、增长才干。我们要把人民群众对法治青海建设的新要求作为努力方向,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努力解决深层次问题,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为青海跨越发展、长治久安打下坚实基础。(青海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