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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四论学习贯彻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5-02-27 10:28    编辑: 王易         

  做民族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既要发挥好物质力量的作用,又要发挥好精神力量的作用,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注重强化思想教育引导,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不断夯实团结奋进的共同思想基础。

  民族团结,既是全省各族儿女的福祉所在,更是我省发展进步的基石。我省具有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我们要始终高举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以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为抓手,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民族团结的内容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和社会教育各方面,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的观念,充分认识到民族团结是福、民族分裂是祸。要深化爱国主义特别是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引导各族人民自觉把自己的命运同中华民族的命运紧紧连接在一起,切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共建美好家园上来。

  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因此,我们必须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支持少数民族文艺作品创作生产,推动具有潜力的少数民族文化资源进入市场,形成一定规模的民族特色文化产业;鼓励民汉优秀文化作品互译,加大适合少数民族群众阅读的双语书籍出版力度,做好少数民族古籍保护、抢救、整理和研究工作;重视少数民族地区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民族语言网络文化。大力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展现各族群众良好风貌。

  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管理权和主动权。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对意识形态反分裂斗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树立忧患意识、大局意识,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及时掌握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动向,及时有效应对、防范和处理意识形态领域各种问题,对意识形态领域的敏感事件和复杂难题,敢抓敢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准确把握信息化条件下文化传播和舆论引导的新要求,加强对舆论阵地管理,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错误思想观点,增强各族干部群众识别大是大非、抵御敌对思想渗透的意识,筑牢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人心防线。(青海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