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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持续推进青海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刘德铭 徐 瑶    发布时间:2025-11-24 10:04    编辑:张丽娟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提出,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面向“十五五”,我们要“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扩大学龄人口净流入城镇的教育资源供给”,不断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加快构建青海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创新协同治理,构建共建共享的全域治理新格局

  完善差异布局机制。青海各地自然条件、经济发展特征、人口分布状况差异较大,要建立“市县结合”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根据县域特点,实施“一县一策”教育供给统筹,探索“集中”和“分散”、“本土”和“异地”有机结合的具体路径,因地制宜促进教育发展;优化学校空间布局,适应学龄人口变化和流动趋势,结合服务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重点向人口聚集地区倾斜;整合小、散、弱乡村教学点,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深化省内异地办学模式创新,支持资源不足且有意愿的艰苦边远地区开展省内异地办学。

  深化教育援青协作。要深化与北京、上海、江苏等对口支援省市的协作机制,推动教育援青模式从“单一输血”向“全面造血”跃升。一方面,推动援青模式创新升级,依托对口援青和东西部协作机制,鼓励东部地区通过援建、共建等“组团式”帮扶方式参与教育公共服务。另一方面,引导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供给,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形成政府、东部地区、企业、高校多方联动的教育均衡发展合力。

  巩固集团办学成效。要通过“名校+新校”“名校+薄弱校”等形式,优化城乡义务教育集团建设举措。各教育集团可通过总校骨干选派、管理模式平移推进一体化教育共同体建设,建立“管理互融、师资互派、教学互通、学生互动,资源共享、文化共育、党建共抓、质量共评”运行机制,实现先进办学理念、优质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师资、科学管理经验的系统输出、复制推广,有力带动县域教育协同共进,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教育生态,全面提升区域教育整体水平。

  优化资源配置,健全精准高效的供给保障新体系

  建强优化师资队伍。通过公开招聘、公费师范生培养等途径,创新教师补充机制;深入实施“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完善省、市、县、校四级培训体系;推进“县管校聘”改革,打破“一校定终身”传统模式,实现城乡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制度化,加快县域内师资均衡配置。完善教师激励保障机制,落实牧区、边远地区津贴激励。落实乡村教师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度。“实施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强化师德师风建设,鼓励教师终身从教。

  深化数字赋能转型。要加快教育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牧区学校高速网络全覆盖,重点打造“1+6+N”青海智慧教育数字赋能发展体系,建设智慧教育试点区和示范校;依托省级智慧教育平台,系统整合名师课堂、虚拟实验等优质资源,创新开展远程同步课堂与在线教研;探索“人工智能+教育”新模式,通过智能学伴、数字导师等技术推进个性化教学,以技术赋能教育“教、学、研、评、建、治”等全流程;依托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帮助薄弱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全域覆盖,系统推进大规模因材施教。

  提升资源供给效能。要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持续推进“四个一批”计划。学前教育重点推进优质普惠发展,落实好国家“减免”政策,提高普惠性资源覆盖率;在义务教育方面,建立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探索延长义务教育年限,实现优质均衡发展;特殊教育须着力构建从评估安置到康复训练、职业培训的全链条支持体系,全面提升教育资源供给的质量和效益,实现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目标任务。

  强化制度整合,完善保障公平的长效常态新机制

  健全教育机会公平机制。要进一步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体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入学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保障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强特殊群体教育保障,实施关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通过完善摸排制度和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群体帮扶,建立学校主导、家庭尽责、社会支持的协同育人机制,筑牢教育公平底线。聚焦保障残疾少年儿童平等接受教育权利,持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健全教育过程公平机制。以学校校舍建设、安全防范、教学仪器装备、数字化基础环境等为主要内容,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寄宿制学校配套重点项目,实施好县域高中振兴计划,缩小城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差距。健全“四统一”标准体系,在县域内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建设、教师编制、生均公用经费和装备配置标准的统一。全面推进“阳光招生”“阳光分班”机制,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推行启发式、互动式、案例式教学,实施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辅导,完善教学常规管理机制,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享受同等质量的教育过程。

  健全教育结果公平机制。持续开展县域、学校、学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落实国家级和省级年度质量监测。构建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生发展等多维评价内容体系。采用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外部评价与自我评价、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相结合的模式,深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建立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与学校奖惩、资源配置、绩效考核等挂钩,全面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作者单位均为青海师范大学)

  (来源: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