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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公布5起安全生产举报典型案例

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张国静    发布时间:2024-01-31 09:44    编辑:曹茂山         

  “你好,我要举报一起安全生产隐患案例。”自西宁市印发出台《西宁市生产安全事故及隐患举报奖励办法》以来,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通过公开多渠道的举报平台,认真受理核实举报案例,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努力把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近一段时间以来,西宁市强力推进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为强化安全生产领域典型案例教育引导作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倒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避免事故发生,西宁市安委办从近期全市严肃查处的举报案件中选取并公布5起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隐患举报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3年12月16日,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接到举报,“市民去城西区某加油站加油,加油过程中,油箱加满、油溢出来了,工作人员没有停止加油,市民告知工作人员油溢出来的情况,工作人员不予处理,认为无关紧要,市民认为工作人员没有安全意识,存在安全隐患,且工作流程不熟练”。经核实,举报反映情况属实。已对该加油站分公司领导进行了约谈,并督促该加油站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西宁市应急管理局根据《西宁市生产安全事故及隐患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1000元。

  案例二:

  1月11日,西宁市应急管理局接到匿名举报,“城北区某大厦楼下店铺内,存放烟花爆竹”。经核查,情况属实,前期小桥大街派出所已对该店非法存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了查处,没收各类烟花爆竹11箱。工作人员对该店负责人进行了普法宣传,要求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西宁市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西宁市人民政府令第165号),不得在经营场所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后期持续加强对该店的日常巡查。由于举报人匿名,联系不到举报人,无法兑现奖励。

  案例三:

  1月2日,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接到举报,“城西区羚羊路某小区没有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无水”。经核实,举报投诉属实。该小区现尚未进行消防验收,2023年6月23日将该小区尚未进行消防验收投入使用且消防设施尚未施工完毕的情况函告住建部门,责令该单位于2023年12月28日将消防设施全部施工完毕。检查时,该小区消防设施硬件设备已全部施工完毕,处于水系统管网试压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软件编程阶段。针对举报的火灾隐患,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西宁市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的公告》奖励标准,给予举报人奖励50元。

  案例四:

  1月2日,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接到举报,“八一路某大厦2号楼2单元占用疏散楼梯间”。经核实,举报情况属实,已责令该大厦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针对举报的火灾隐患,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西宁市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的公告》奖励标准,给予举报人奖励50元。

  案例五:

  1月16日,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接到举报,“城中区某村奇石市场堆放木材木料,消防通道堵塞”。经核实,举报情况属实,已责令市场管理方立即整改。针对举报的火灾隐患,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西宁市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的公告》奖励标准,给予举报人奖励50元。

  安全生产关乎你我他。相关部门再次向社会各界呼吁:人人都是安全的责任人,广大群众可通过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或者向属地部门拨打电话、邮寄信函等方式,举报身边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西宁市安委办将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举报工作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人人都是安全员、个个都是监督员”的安全生产共治共享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