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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可享优惠政策

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莫青    发布时间:2023-08-14 09:20    编辑:党成恩         

  8月11日,记者从省人社部门获悉,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就业、自主创业都可享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是其施展才华、成长成才的重要渠道,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助力。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档次,放宽职称评审条件。高校毕业生还可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后可享受考研加分、公务员定向招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等政策。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创业创新,为高校毕业生创业营造了良好环境。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参加创业培训,申请获得培训补贴可得到资金支持,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合伙创业的还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还可在公共创业服务机构享受创业服务,获得咨询辅导、政策落实、融资服务等,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还会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可申请获得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见习是帮助未就业青年积累实践经验、增强就业能力的重要手段。国家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岁至24岁失业青年可参加3个月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进行岗位实践锻炼,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给予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吸纳见习的单位,可申请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就业部门还提醒求职者,求职陷阱需防范:高校毕业生求职中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和防范意识,注意防范虚假招聘、乱收费、扣证件、培训贷等。一防黑中介,二防乱收费,三防培训贷,四防付费实习,五防非法传销。求职安全“三要”秘籍:一要增强求职安全意识,二要使用正规求职渠道,三要运用法律维护就业权益。

  高校毕业生求职时,可到高校招聘会和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诚信规范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求职。找到意向工作信息后,要和有一定社会阅历的亲友沟通情况,冷静听取他们的意见或相关领域工作经验。接到招聘邀约后,及时上网核实相关信息,特别是要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该用人单位注册或者备案情况,若查不到相关信息就说明该单位可能不存在。如遇到求职陷阱,请立即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