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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夏季传染病,市民怎么做

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23 09:56    编辑:许娜         

  进入夏季,气温升高,细菌、病毒和蚊虫逐渐活跃起来。在这个季节,有哪些常见的传染病?市民应该如何防范?5月22日,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发布健康提示,提醒市民注意防范夏季传染病。

  问题一:夏季公众应注意防范哪些传染病?

  答:新冠病毒感染和甲流同属呼吸道传染病,一年四季都可能发生。夏季一般通风更好、户外活动更多,相对冬春季,疫情大规模传播风险低。总体来看,新冠疫情目前仍处于局部散发状态,但近期阳性感染人数有所上升,仍然不能大意,要做好个人防护。

  夏季传染病主要以肠道传染病为主,病人通过粪便、呕吐物,排出各种病原微生物,包括病毒、细菌等,污染了手、水、食品和食具、儿童玩具等,进入人体内而感染。夏季外出就餐时,如果生冷食品(包括凉拌菜、生食果蔬、海鲜/水产品)不洁净,就可能导致肠道传染病。

  问题二:个人应如何做好防范?

  答:疫情期间我们养成的良好卫生习惯,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一米线等,还应该很好地坚持下去。比如勤洗手、保持手卫生,就可以有效地降低呼吸道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手是人体重要的器官,也是身体外部非常易脏的部位。当手接触到病菌后,再去触摸眼睛、鼻子或嘴巴等黏膜部位,细菌、病毒就会通过黏膜部位进入体内造成感染。

  问题三:当前,哪些情况下还需要戴口罩?

  答: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制定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以下情形或场景应该佩戴口罩:一是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期间;二是出现发热、咽痛、咳嗽、流涕、肌肉酸痛、乏力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期间;三是生活、工作或学习的社区、学校发生聚集性疫情时;四是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陪诊、陪护、探视时;五是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六是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及托幼机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医护、餐饮、保洁、保安等公共服务人员工作期间。

  专家提醒,如果自己“阳”了,及时对症处理、支持治疗,居家期间减少接触,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全程佩戴口罩(N95/KN95或以上级别的颗粒物防护口罩),避免或减少进一步传播的风险。其他人员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的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问题四:近期,一些医院儿科门诊出现了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数增多情况,应该如何做好预防?

  答:呼吸道合胞病毒(HRSV)为肺炎病毒科、正肺病毒属的RNA病毒,各年龄段人群均可感染,但高危人群主要集中在儿童、老年人和免疫功能低下人群。感染后潜伏期通常为2天—8天,临床表现以呼吸道感染症状为主,早期感染大部分局限于上呼吸道,临床表现如鼻塞、流涕、咳嗽和声音嘶哑等。大多数症状会在1周—2周内自行消失,少部分可发展为下呼吸道感染,主要表现为毛细支气管炎或肺炎,多见于2岁以下婴幼儿,临床症状包括咳嗽、喘息,极少部分进一步加重出现呼吸急促、喂养困难等,严重者可发展为呼吸衰竭。

  目前尚无呼吸道合胞病毒疫苗及确证有效的抗病毒药物。易感人群要注意勤洗手,避免用不洁净的手触摸眼、口、鼻,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及时佩戴口罩,如去儿童医院等医疗机构就诊时,家长应注意做好儿童个人防护,防止院内交叉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