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民生服务 / 民生保障

我省将建设普惠养老服务网络

来源: 西海都市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14 09:22    编辑: 许娜         

  ●新建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引导各地政府出台支持性“政策包” ●鼓励企业提供普惠型养老“服务包”

  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嵌入式照料中心、鼓励企业提供普惠型养老“服务包”……9月13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十四五”期间,我省将扩大普惠养老服务覆盖面,建设普惠养老服务网络。

  今后,我省将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分区分级规划建设要求,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用房。老旧小区通过政府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加强设施保障,打造一批集日托、全托、上门服务、医养结合、养老顾问等功能于一体的“枢纽型”综合养老服务设施。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嵌入式、小型化的养老服务设施和带护理型床位的日间照料中心,探索建立社区托养床位运营补贴政策,支持连锁化、综合化、品牌化运营。

  实施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引导各地政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财政、融资、人才培训等支持性“政策包”,鼓励企业提供普惠型养老“服务包”。发挥预算内投资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建设一批具有带动示范效应的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鼓励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专业化、规模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服务机构,强化对失能失智老年人的长期照护服务,为有照护需求的老年人群体提供服务可靠、价格适度、方便可及的服务。

  我省还将以人口规模、自然条件、宜居环境为依据,优化养老机构布局。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科学统筹优化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并在其指导和约束下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年年底前,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力争所有运营的养老机构全部达到一级以上养老机构标准,每个县(市、区、行委)至少有1所以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到2025年年底,全省养老机构床位达26000张。(周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