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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有涉疫城市旅居史人员请立即主动报备

来源: 西海都市报       作者:范程程    发布时间: 2022-08-07 14:26    编辑: 孔令磊         

  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有效防止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8月6日,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紧急提示,有涉疫城市旅居史人员请立即主动报备。

  7月23日以来有海南省三亚市旅居史的人员,7月29日以来有浙江省金华市特别是义乌市旅居史的人员,7日内有其他涉疫城市旅居史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单位、宾馆(酒店)报备,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外省人员来(返)宁前请报备,外省拟来(返)宁人员,请提前24小时通过信用青海公众号信康码“来青返青报备程序”主动报备行程信息。未落实主动报备责任,个人有瞒报、谎报或违反防疫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配合落实疫情防控,对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对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有低风险地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应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凡有涉疫城市旅居史的来(返)宁人员,抵宁时间未超7天的,主动进行“3天2检”(2次采样需间隔24小时);抵宁已超7天的,以及与涉疫地区来人有接触史的人员,主动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主动参与核酸筛查,特别是近期有省外旅居史人员和餐饮住宿、物流快递、仓储冷链、建筑装修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高风险暴露行业人员,要积极主动参加全市和辖区组织开展的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应检必检,有效杜绝疫情传播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