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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持续推动“证照分离”改革 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来源: 青海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7-13 10:00    编辑: 许娜         

  全面梳理民政领域“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实化任务清单,优化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行业准营规则,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日前,记者从青海省民政厅了解到,全省民政领域将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全省民政系统围绕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细化事项清单,分类推进改革。目前,已对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取消审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改为备案管理,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特困人员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对象申请、保障金救助金救助供养金给付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及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法人登记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经营性公墓建设权限下放至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等6类民政事项实施了“证照分离”改革,持续营造良好环境,切实激发市场活力。

  省民政厅要求各地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任务,加强涉企经营范围与经营许可事项的精准衔接,依托省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加大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力度,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作者:王宥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