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晚报社区记者接到不少市民来电,询问关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领取期限以及如何领取等问题,记者日前就这些问题询问了市社保局失业保险科的工作人员,现为市民解答如下。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
首先,劳动者必须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才可以在失业以后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其次,劳动者必须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辞退、用人单位以暴力或威胁手段强迫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在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况下,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属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
另外,劳动者需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是多少?
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缴费满一年可以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每增加缴费一年可多领取2个月保险金;缴费不足五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方式有哪些?
申请人需要先到自己参加失业保险的相应经办机构确认缴费年限及其他情况是否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然后下载青海人社通手机APP在网上进行申请,具体流程为:我要办-社会保险-失业保险金申领-确认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失业保险金将按月发放至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中,前提是社保卡的金融功能已开通。(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