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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办理毕业事项的通告

来源: 青海省教育考试网    发布时间: 2021-11-26 15:56    编辑: 马燕燕         

  各位考生:

  我省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办理毕业工作12月8日至12月14日(工作日)进行。现就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申请办理毕业的考生需认真阅读《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毕业条件及办理流程》,提前准备相关材料,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通过前置学历验证。

  二、社会考生在报名考区教育考试机构领取填写《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审核通过的,12月14日前考生将登记表和相关材料交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与成考处审核(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33号),逾期不予办理。

  三、高职院校“专本衔接”申请毕业的考生前往衔接学校领取填写《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申请材料交到衔接学校,由学校审核汇总后统一交省自考办。

  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自我防护工作,考生进入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大厅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绿色“两码”并进行测量体温工作,确保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