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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自行安装充电桩物业说不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21-12-21 09:39    编辑: 马燕燕         

  近日,市民李先生致电晚报百姓热线反映,他在格林兰郡小区居住,小区内一些业主购买了新能源汽车,为了充电方便,大家想在自己的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可物业却不同意,不知物业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希望晚报予以关注。

  市民反映

  据李先生说,他在小区地下停车场购买了一个车位,由于自己的车是新能源汽车,而小区内的车位均为普通车位,都没有安装充电桩。他想自己在车位上安装一个充电桩,并找来专业安装人员到现场查看,对方说符合安装条件。随后李先生向物业提出要在自己的车位上安装充电桩时,物业却答复说不能私自安装,这让他感到很困惑,不知该如何是好。

  记者调查

  记者在格林兰郡小区地下停车场看到,所有车位均为普通车位,都没有安装充电桩。据业主田先生说,为了节能减排,他购买了新能源汽车,但由于小区地下停车场内无法充电,只能自己找公共充电桩给汽车充电,很不方便。

  记者从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处了解到,由于前期开发商在修建地下停车场时没有敷设满足车辆充电条件的线缆和桥架,如果业主私自安装充电桩会增加现有线路的负荷,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就业主提出的车辆充电问题,物业公司已与街道办事处沟通,计划后期引进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并经相关部门许可后,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逐步进行规划、统一实施安装充电装置。

  部门答复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说,根据《西宁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私拉电线、电缆为各类车辆充电属于违规行为。有充电需求的业主需提前与物业公司及开发商沟通并征得其同意后,在符合安装条件的情况下,由物业公司及开发商协调相关部门统一进行安装。(毓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