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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取消乡镇办理婚姻登记职能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21-12-06 09:59    编辑: 马秀         

  近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民政部关于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决策部署,今年以来,我省各级民政部门大力推进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改革,目前,已全部取消303个乡镇婚姻登记职能,彻底结束了群众在乡镇办理婚姻登记的历史,为实现婚姻登记“省内通办”和“跨省通办”,推动婚姻登记精准化、信息化服务创造了有利条件。

  据了解,为有效解决乡镇缺乏专职婚姻登记员、无专用办证场所、错登率较高、档案丢失严重,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较多,婚姻登记服务水平较低等难题,省民政厅严格按照婚姻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部取消乡镇婚姻登记职能,进一步明确县级民政部门主体责任。从全省运行情况看,婚姻登记“错登”“骗登”发生率和群众投诉率明显下降,婚姻登记规范化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取消乡镇婚姻登记职能后,我省45个县级民政部门将进一步集中人力财力,积极推动建设标准化婚姻登记场所,规范设置结婚登记室、离婚调解室、档案室、婚姻家庭辅导室、颁证大厅及候登大厅。同时,将切实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整合乡镇婚姻登记人员,大大减少行政成本,节约人力资源,充实县级婚姻登记机关专职婚姻登记员力量,为全面提升婚姻登记人员专业素质、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奠定坚实基础。目前,我省已为所有县级婚姻登记机关配备了智能设备,实现了人脸识别、指纹核验等电子信息采集功能。省民政厅通过“智慧民政”项目建设,升级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实现了跨区域信息核查,满足“跨区域通办”登记系统需求,增加了“网上预约”“电子证照”等功能,实现了与法院、公安等部门数据实时共享,并全面完成了婚姻历史数据补录工作。

  合理规划布局,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十四五”期间,我省将通过项目支持等多项措施,新建改扩建县级婚姻登记服务中心31个,实现县级标准化婚姻登记场所全覆盖。依托县级婚姻登记平台,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探索将颁证仪式引入婚姻登记流程,不断满足当事人对婚姻登记仪式感、幸福感的新期待。(王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