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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促进儿童发展政策措施落地生效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21-11-25 09:55    编辑: 成忱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包括女童在内的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当代儿童既是实现第一百个奋斗目标的经历者、见证者,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最大限度地满足儿童发展需要,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将为儿童一生的发展奠定重要的基础,也将为我省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提供宝贵资源和不竭动力。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用法律手段,维护好儿童合法权益,不断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条件和环境,回望党的百年辉煌历程,在各个历史阶段,我们党都坚持把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千方百计呵护孩子们茁壮成长,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从我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的制定出台,到修订刑法,从颁布民法典,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出台家庭教育促进法,到依法保障儿童权益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形成了以宪法为依据,以未成年保护法为主体,包括一系列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等在内的儿童权益保障法律体系,儿童权益进一步得到了落实,促进了儿童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地生效。

  “十四五”规划纲要设置专门章节规划儿童事业发展,新一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明确了新发展阶段儿童全面发展的新要求,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迎来新机遇。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不懈努力,全社会携手推进,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切实增强依法维护儿童权益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贯彻落实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推动儿童权益的司法保护责任落实,着力解决女童人身权益保护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大程度地预防直击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的侵权事件发生,牢牢把握立足社区、面向家庭、见诸日常、细致入微的法律维权服务宗旨,从打造“一站式”维权工作新模式,整合资源,在村(社区)打造维权服务站,新建“护蕾温馨小屋”暨女童保护“一站式”取证服务中心,切实落实女童保护的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强制报告等项工作入手,将儿童权益的司法保护责任落实在日常生活之中。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新起点,新使命,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必将继续通过发挥组织优势、完善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更好地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董慧 于瑞荣)